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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医保中心服务窗口改造项目 公开征集公告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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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医保中心服务窗口改造项目

公开征集公告

现拟对铜陵市医保中心服务窗口改造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市医保中心(铜陵市政务服务大厅内)

2.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3.工期:20日历天

4.最高投标限价:178924.93元(含暂列金额1万元)

5.项目成交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下浮10%(暂列金额不作下浮)、即162032.44元(含暂列金额1万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交易方式:公开征集

二、项目的资格条件

1.征集响应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征集响应人拟派项目建造师资格要求:

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其他要求:

1)征集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征集响应人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成交单位:

①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征集响应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投标;

②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失信企业;

③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④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⑤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⑥征集响应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⑦征集响应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4.征集响应人信用要求:征集响应人须通过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系统信用分申报且信用分满35分及以上的企业。(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信用分申报方式请咨询铜陵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联系电话:0562-2872964)

三、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四、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征集项目的企业,请征集响应单位委托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投标资料一份至征集现场,资料内容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授权委托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

3)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安全B证;

4)营业执照;

5)诚信承诺书;

6)企业资质证书;

7)信用分截图。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装袋密封;以上资料缺一件作废标处理,相关材料见附件。

五、征集时间、地点及方式

  1、征集报名时间:2021年 7月2 日8时30分至2021年 7月2 日9时30分

2、征集开标时间:2021年 7月2 日9时30分

代理机构按照征集当天响应人签到顺序进行编号,即征集响应人的抽签号码。主持人公布征集响应人抽签号码后,项目征集代表在报名企业中随机抽取1名征集响应人作为项目成交人。

3、征集地点:安徽世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财富广场B座1303室)

4、征集现场由项目征集单位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征集单位相关监督部门等人员共同见证,结果铜陵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在网站(http://sgzx.tl.gov.cn/)、安徽世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www.ahshcpa.com网站发布。

六、履约保证金

项目成交后,成交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2%(其中质量、工期履约保证金占50%)。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七、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4000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八、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除合同价调整外);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竣工决算经审计审定后支付至审计审定金额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九、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

依据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配套的工程计价定额和相关费用定额等组价,税率依据造[2019]7号文《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材料价格参考2021第5期《铜陵工程造价》并结合市场价组价。

十、合同价格形式

1、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以上调整因素价款的确定:投标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按照中标价与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

 E.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F.暂列金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工程结算时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退还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合格则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并返工至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2、按合同工期完工,退还工期履约保证金,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给予1000元/天违约处理,延误超过十天以上的,每多延误一天给予5000元/天违约处理,并扣除工期履约保证金。

3、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二套,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竣工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含发包人分包工程资料的整理),扣2%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抵押,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4、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向项目征集单位报送工程审计资料,每延期一个月的按合同价款1%给予承包人违约处罚,在工程结算价款内扣除;承包人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工程结算,不允许高估冒算。

十二、其他约定

1、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执行建管函[2018]80号文《关于全面提升建筑工程临时围挡美化亮化的通知》、建管[2018]2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等部、省和铜陵市的相关规定、标准(相关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高要求为准)。如达不到要求,并拒不整改的,竣工决算中发包人将全额扣除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其相关措施费,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2%违约金。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包括第三方事故)的责任和隐藏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全额扣除安全文明防护费。

2、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区域围挡、排水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3、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4、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四、联系方式

征集人: 铜陵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18156220115 

联系地址:铜官区-湖东路666号

招标代理:安徽世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5756042759

地址:铜陵市财富广场B座1303室

铜陵市医保中心服务窗口改造项目公开征集.zip




安徽世华会计师事务所

电话:0562-5831503             

地址:铜陵市财富广场B座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