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城市展示馆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市城市展示馆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皖世华代字[2021]第019号)”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做如下调整: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3条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签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28天内无息退还。”修改为“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人交纳中标价2%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签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28天内无息退还。”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5条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工程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竣工决算经审计审定后支付至审计审定金额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保修期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修改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竣工验收付至80%,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款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保修期二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3、本项目不需携带带原件
4、更改部分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补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铜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世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6月15日